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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9-2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牧站(项)〔2006〕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总站: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积极推进和规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全国畜牧总站制定了《关于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的意见》(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附件:关于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的意见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生产资料  连锁经营  通知

抄报单位:发展计划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畜牧业司、兽医局

抄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工业协会

 

附件

关于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精神,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积极推进和规范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现就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的重要性

(一)连锁经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连锁经营。在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创新经营理念,开展连锁经营,既可以通过机制创新减少流通的中间环节,通过集中采购和集中配送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又可以通过规模经济降低产品的供应价格,进而大大降低养殖生产成本和生产风险,实现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连锁经营是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体制改革中分流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畜牧业经营性业务的发展及与公益性职能的分离,是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构建新的流通平台,规范运作、畅通渠道、建设诚信,可以为基层畜牧经营业务提供有力的支撑,为分流人员的创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和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持续不断的技术服务。同时,发展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可以实现对现有流通设施的重构,整合现有生产和营销资源,构建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的主渠道。

(三)连锁经营是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需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畜牧产业集中度和规模经济差距明显,产业竞争能力较低。特别是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混乱,形成无序竞争,严重制约了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产业升级。在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开展连锁经营,有利于实现产业资源的整合,有利于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专业化分工,实现流通环节上的规模经济效应,带动我国畜牧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二、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四)连锁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部提出的“三增”目标,按照实施“三大战略”、“九大行动”的要求,以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业务,以建立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为中心任务,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规范管理,市场运作,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五)连锁经营工作的近期目标是:按照国发[2005]15号文件关于畜牧兽医站经营性业务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的要求,整合畜牧兽医站现有经营性人才、技术、设备、场所等资源优势,支持商贸企业等投资实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逐步形成全国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的主渠道。

三、切实做好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

(六)统一思想认识。全国畜牧总站拟于今年11月中旬召开全国畜牧站长工作会议,将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列入议题,在深入研究探索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各级畜牧站要从改革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连锁经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充分认识推进连锁经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调动干部职工参与连锁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组织试点实施。连锁经营是现代营销模式之一,但在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还是一个新事物,需要不断创新和探索。因此,2006年拟在山东、辽宁、吉林、四川、江苏、河南、河北、海南、重庆等省、市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40个市、县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八)规范市场运作。开展连锁经营要严格按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试点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建设条件、标准,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坚持自主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分别建立配送中心、直营店、加盟店,逐步形成全国性的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同时,各级畜牧站要在经营场所、证照办理、设备使用、业务拓展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便利条件。

(九)加强组织领导。为充分发挥全国畜牧系统在全面推进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工作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全国畜牧总站结合指导全国畜牧业市场体系建设的职能,负责畜牧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项目建设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各级畜牧站应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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